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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詠科技公司傳出前主管因中國對手公司以總經理職位、雙倍薪水利誘,因此竊取公司秘密資料,提供給對方,檢方依《營業秘密法》起訴手機殼推薦涉嫌犯案的曾姓主管等4人。
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接獲聯詠公司提告後,竹檢指派營業秘密專責的檢察官蘇恒毅偵辦。調查局指出,105年曾姓主管與上海明遨科技公司達成協議,對方提供總經理職位及超過雙倍薪資挖角。
曾姓主管在離職前,擅自多次、少量下載重置聯詠公司內部OLED面板驅動IC及VR等研發工程秘密資料,曾姓主管也挖角羅姓犀牛盾手機殼同事等3人跳槽到以曾姓主管配偶名義,設立在台元科學園區內的竑遨科技公司,並要求羅等3人協助重製聯詠公司的機密資料,洩露給明遨公司,更將跳槽工程師的薪資,以專業技術事務收入等名目,開立外幣帳戶收受犀牛盾手機殼境外資金。
檢調兩次搜索曾姓主管住家及竑遨公司,查獲前述的犯罪事證,檢方認為涉案情節明確,依照違反營業秘密法,對曾等4人及竑遨公司提起公訴。
調查局指出,此案的繼續轉售價格可能高達100億以上,且中國也將OLED產品列入重點發展項目,因此境外競爭業者取得相關營業秘密,將使台灣半導體製造業受到重大損害,偽建構公平競爭秩序,保護台灣的高科技產業技術,會持續積極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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